12-31
2023
1月1日起实施!《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》重磅上线
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,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门诊特定病种(以下简称门特)医疗费用负担,规范门诊特定病种管理,佛山市医保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牵头制定了《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门特管理办法》),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 “优化、促进、提升、改革”,健康守护《门特管理办法》政策围绕“以健康为中心”,通过“优化待遇结构、政策基层倾斜、提升经办服务、改革支付方式”等四方面的调整,推进实现“降低门特重大病发生率、提高门特基层医院就诊率、提升门特基金使用效率、提高群众医保获得感”的目标。 01“优化待遇结构”按国家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类保障要求,重点调整职工医保待遇水平,分别在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、三目纳入比例等方面设置不同标准。 02“促进分级诊疗”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政策倾斜,放宽高血压和糖尿病确认资格条件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、扩大门特家庭医生签约病种范围等方面促进分级诊疗。 03“提升经办服务”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经办流程,优化续审程序,提升经办服务效能,提高服务便利性...